任丘公租房、廉租房怎样申请?官方发布最新通知!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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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 一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(一)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 1、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(含2年)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 2、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以下。 3、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,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、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: 1、单身未满35周岁。 2、结婚未满3年(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)。 3、离异未满3年(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)。 4、转让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,转让时间不够5年的。 5、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。 6、年满70周岁的申请人,不能单独申请实物配租,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,也可以作为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申请实物配租。 (三)应提供以下材料(一式四份) 1、住房保障书面申请。 2、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书面申请。 3、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表。 4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。 5、家庭成员系申请人子女,且与申请人户口未在一起的,还应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及复印件。 6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。 7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材料及复印件。 8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资产情况材料及复印件。 9、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人诚信承诺书。 10、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。 11、残疾、大病及优抚对象证明及复印件。 12、住房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。 二、非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(一)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、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ロ2年以上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、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、单身未满35周岁, 2、结婚不满3年(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) 3、离婚未满3年(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) 3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 4、申请人劳动合同及复印件。 5、申请人养老保险的蠍存证明或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编制卡或计划卡及其复印件。 6、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资料及复印件。 7、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人減信承诺书 8、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人申报情况查询委托书 9、住房保障部门要求需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10、如果申请人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,还应提供: (1)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(2)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;不是市区户籍的家庭成员,还应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。 (3)子女在本市入学入托证明及复印件。 © 版权声明:本文图文由任丘城大小事原创整理编辑,综合任丘政府网,转载需注明,若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。 任丘城、任丘事、任丘人关注任丘城大小事! 觉的不错,点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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